香港及海外公司之周年报表逾期申报会产生罚款。就算没有运作,亦要依时办理周年申报。如周年申报表没有在上述限定期限内提交,公司,每名董事,秘书及经理可能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港币50000元。如持续失责,则可处以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每日港币700元。
递交日期及香港政府登记费用
成立之周年年审日期 |
超过日期之罚款(HKD) |
如在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起计42天内 |
105 |
如在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天但不超过3个月 |
870 |
如在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
1740 |
如在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
2610 |
如在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 |
3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