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质检系统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日常监管内容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查看:1214

(1)对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进行监控。

地理标志产品的主要特征是原材料产自原地域和在归档的地理标志范围内进行生产。对哪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之外的企业冒充地理标志产品,或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之内的企业用其他地域的产品冒充地理标志产品的,都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制止。

(2)对地理标志产品原材料进行监控。

对地理标志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按照规定在特定地域内生产,以及原材料质量状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进行严格控制与监督。

(3)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监控。

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规范的生产技术工艺,严格按标准,按工艺规范组织生产,有传统工艺要求的,要保证传统工艺的规范性,要严格执行其工艺要求,同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

(4)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必循保证地理标志产品所具有的质量特色,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义出厂销售。

(5)对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等级进行监控。

不同地域不用产品质量等级要明确区分,不得混级混等级进行包装和销售。

(6)对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进行监控。

地理标志范围的有限性决定论地理标志产品数量不能无限扩大。所以的对地理标产品的数量进行合理的,必要的限制,是保证地理林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前提。

(7)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进行监控。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是一种特殊的质量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制,发行,使用必须同意管理,严格监督。对伪造,冒用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8)市场监控

对侵害地理标志产品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要进行坚决查处,狠狠打击,以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信誉,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欺压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